市住房保障房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有效途径,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有效提升了房管部门信息服务能力。
(一)畅通发布渠道,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渠道,坚持以局门户网站为主,以权威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为辅的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发布的载体和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19年,我局网站围绕住房保障、租赁试点、物业管理、安全维护和行政审批等重点工作,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数390993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65条;公租房信息79783条,人才房信息10488条;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信息1196条,商品房项目信息296240条;商品房成交统计信息396条;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信用信息224条;物业企业信用信息427条,物业招投标信息362笔;日常新闻、工作简报497条,专栏发布信息1315条等。新增上线了“双随机一公开”、国际档案日宣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共4个专题栏目。
(二)完善指南目录,规范公开制度。对照新《条例》要求,完善湖北省统计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主要包括单位概况、领导信息、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解读、财政资金、政府采购、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类型,不断充实栏目内容,便于社会公众找得准、找得快。
(三)推进“一网通办”,深化四办改革。以商品房办理为突破口开展“同城通办”,形成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和个人商品房抵押注销登记“同城通办”申请事项操作规范》;协同市不动产登记及税务的信息化部门,完成房管、不动产、税务三部门跨区业务数据转输接口建设和我局房屋交易系统调整改造,实现了中心城区“同城通办”,基于网上预申请的基础,实现个人新购商品房交易、纳税、登记的全流程网上办操作模式。
(四)认真受理申请,方便群众办事。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和要求,依法受理公民和法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了回复,满足公众的合理信息需求。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1部,目前在局官网公开10部,另外1部规范性文件待市司法局备案通过后也将按要求主动公开。全年共作出行政许可处理决定2211件,行政处罚决定4件,政府集中采购24项,采购总金额919.8999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3件,均在法定时限内按申请人要求进行了答复,具体情况见下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7件,占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总数的63.6%,7件案件中复议维持5件,复议终止2件(申请人撤销申请);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5件,占行政诉讼案件总数的27.8%,5件案件中经复议后起诉案件为4件,现已全部审结,未经复议直接起诉1件,现处于再审阶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施行后起承转合的一年,在1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中,存在引用法律依据不够准确、告知内容与申请人申请内容在理解上存在出入等问题。因此,我局组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学习,提升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增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逐渐减少因信息公开引起的复议诉讼案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案、政协提案80件,其中主办16件(人大3件、政协13件),协办64件(人大12件、政协5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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